大连重工: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18:15:28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7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大连华锐大厦
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琳女士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对《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和文件的认真审核,监
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报告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与审阅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公司房屋土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征收事项属于被动性交易,公司与大连金普新区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签订《企业征收补偿协议书》,预计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该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政府征收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