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19:01:39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军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军强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辞职后,王军强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军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军强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金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金让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职务。辞职后,李金让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金让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金让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金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军强先生、李金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军强先生、李金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的情况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邝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补选邝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2024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尚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邝栋先生简历
邝栋先生,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中南工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92 年 7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任宝
钛集团动力公司技术科科长、副经理、党总支书记、经理;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4 月,历任宝钛集团生产安全环保部主任、副总调度长,其中 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兼任宝钛集团动力公司技术科党总支书记、经理;2024 年 4 月至今,任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公告日,邝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尚昆先生简历
尚昆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西安财经学院财税专业。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
设公司财务会计;2008 年 8 月至 2024 年 7 月,历任宝色设备有限公司税务会计、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财务部副主任;2024 年 8 月至今,任宝
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西安宝钛航空材料
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宝鸡宝钛精密锻造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尚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主任之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