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21:19:40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湖北佰仕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8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股东湖北佰仕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德私募”)持有公司股份 60,02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0289%;股东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德创业”)持有公司股份 5,534,057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比例为 2.6606%。股东佰仕德私募和佰仕德创业自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9,056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且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18,112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佰仕德私募和佰仕德创业分别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表 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明细表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称 (万股) (%)
佰仕德 集中竞价 2024 年 9 月 不适用 0 不适用
创业 交易 2024 年 10 月 21.99-23.76 39.9000 0.1918
佰仕德 集中竞价 2024 年 9 月 不适用 0 不适用
私募 交易 2024 年 10 月 21.20-21.45 6.0027 0.0289
合计 -- 45.9027 0.2207
表 2:大宗交易减持明细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万股) (%)
2024 年 9 月 不适用 0 不适用
佰仕德 大宗交易
创业 2024 年 10 月 15.00 91.8112 0.4414
合 计 -- 91.8112 0.4414
注 1:以上减持的股份均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法人资格丧失非交易过户受让取得)。
注 2:以上数据截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注 3: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集中竞价实际减持数量比计划披露最大减持数量少 29 股,
系交易委托制度限制。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佰 合计持有股份 553.4057 2.6606 421.6945 2.0274
仕 其中:
德 553.4057 2.6606 421.6945 2.0274
创 无限售条件股份
业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佰 合计持有股份 6.0027 0.0289 0 0
仕 其中:
德 6.0027 0.0289 0 0
私 无限售条件股份
募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数据截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佰仕德私募和佰仕德创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2、佰仕德私募和佰仕德创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佰仕德私募和佰仕德创业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因原 5%以上股东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丧失法人资格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七条规定,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湖北交投所持股份减持仍需合并计算适用大股东有关规定。佰仕德私募和佰仕德创业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佰仕德私募和佰仕德创业分别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