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食品: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3 16:45:10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公司
董事会同意补选蓝发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
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蓝发钦先生的有关材料
并已审核通过。蓝发钦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
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蓝发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1992 年 7 月至 1999 年 5 月,担任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教师;1999 年 5 月至 2003 年 5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
济学系副系主任;2003 年 5 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2007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 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蓝发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蓝发钦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