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镭科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6:54:57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1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暂无关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郁发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
股份提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25,由董事长郁发新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10/24,由董事长郁发新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8.1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24,521 股~1,049,042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245%~0.490%
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切实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
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38.1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49,04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490%;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38.1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4,52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245%。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额(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计 524,521-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划或股权激励 1,049,042 0.245- 0.490 2,000-4,000 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13 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和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 38.13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9,819,904 32.62 70,344,425 32.86 70,868,946 33.1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4,231,696 67.38 143,707,175 67.14 143,182,654 66.89
股份总数 214,051,600 100.00 214,051,600 100.00 214,051,600 100.00
注:1.以上数据未考虑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等其他因素影响;2.上表本次回
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数据;3.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
致;4.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
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24,522.80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3,431.09 万元,流动资产 211,769.89 万元。按照本
次回购资金上限 4,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78%、1.87%、1.89%。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
未来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
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94%,本次回购
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