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7:52:1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领先”),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8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重庆新领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0.65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 2024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3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号)。
重庆新领先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
支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永川支行”)分别申请为期三年的不超过
人民币400万元的授信额度和为期一年的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的授
信额度,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
行永川支行”)申请为期一年的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拟在 2024 年度担保额度内,将新领先
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850 万元调剂至重庆新领先,并由新领先为重庆新
领先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 2024
年度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调剂后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审议 调整后 本次担保 本次
被担保人名称 的担保 拟调整 后担保 前为其提 担保 可用担保
额度 额度 额度 供的担保 金额 余额
余额
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 14,700 -850 13,850 2,500 11,350
展有限公司
新领先(重庆)医药科 300 850 1,150 130.65 850 169.35
技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7GPX8L34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19 日
6、法定代表人:许宏森
7、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和顺大道 799 号(永川
大数据产业园 B 区 1 号楼 5 层)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87.38%的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7.21 1,930.78
负债总额 600.55 645.91
净资产 1,166.66 1,284.87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 月-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82.78 1,469.79
净利润 1,008.08 118.21
11、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新领先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领先拟与重庆银行永川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保证人: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债务本金一:人民币 4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
债务本金二:人民币 15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从保证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新领先拟与三峡银行永川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保证人: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3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4,110.65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9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