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8:59:38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4:0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月 12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2日 9:15至 2024年
11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 B 区 6 号厂
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等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 B 区 6 号厂
房;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在 2024 年 11 月 6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来信请寄: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 B 区 6 号厂房
证券代表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梦思
电话:159-5242-9668
邮箱:Kematek@kematek.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 B 区 6 号厂房证
券代表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611;
2、投票简称:珂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_________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
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投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
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