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10月)
公告时间:2024-10-24 19:10:43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0 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
秉承“专业、诚信、学习、创新”的企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业精神,以高效、健康、节约、环保为 分发挥公司在商业模式、行业经验等出发点,以整合、设计、运营为核心, 方面的优势,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坚持“绿色办公”服务理念,顺应建设 理念,秉承“用科技和人文改变教育”节约型社会及环境保护的趋势,充分 的使命,为更多家庭提供高质量的教发挥公司在商业模式、管理、人才、技 育服务,打造教育科技于一体的综合术、行业经验等方面的优势,迅速成为 性教育品牌。
中国办公信息系统行业的领导者。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经营范围为: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基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转 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让;应用软件服务;影像通信及计算机 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互联系统集成;销售、租赁、维修数码办公 网销售;出版物批发;包装装潢印刷品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 印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设备;教育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基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货物进出口、技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建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云计算装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
目的经营活动。) 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
行);云计算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数
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
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办公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日
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
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
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
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
平面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
具用品批发;文艺创作;电子产品销
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企业
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 不含涉许可
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人工智能双创
服务平台;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办
公用品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
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
务;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专业
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销售;
通信制造设备;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
及办公设备维修;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资计划;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事的报酬事项;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本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十)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十)修改本章程;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事务所作出决议; 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用途事项;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工持股计划;
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授权董事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
用途事项;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工持股计划; 日失效;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授权董事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 门规章、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日失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代为行使。
门规章、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
事会依法召集。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 事会依法召集。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 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面反馈意见。 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由并公告。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
由并公告。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公司提出提案。 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