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6:50:44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8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8.8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承租人”或“阜宁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担保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公司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协鑫集成苏州”)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或“乙方”)办理了授信业务并与债权人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与债权人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33,409.37 368,379.24
总负债 292,697.56 324,180.88
净资产 40,711.81 44,198.37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50,196.99 306,662.11
营业利润 -3,484.45 5,878.87
净利润 -3,486.56 5,902.14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9.93%股权
9、其他说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2: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崔晓龙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六)新能源智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86,566.37 502,687.92
总负债 503,699.33 422,880.95
净资产 82,867.04 79,806.96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99,243.84 607,062.47
营业利润 5,938.69 8,088.96
净利润 5,886.06 8,794.87
(以上 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9、其他说明: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承租人):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全部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前息等)、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
3、债务人: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 949,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71,4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53.23%。其中公司为子公司阜宁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30,19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2.46%;公司为子公司协鑫集成苏州提供的担保余额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4.12%。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