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8:46:39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4-074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景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所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刘景郁、姚航、彭韵、王玉荣、冯晓波、许茂芝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数字智治一体化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于鸿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外部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部分事项(《关于提名于鸿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外部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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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