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20:24:35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艳春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劲松先生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4 年 10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最长年限。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经过邀标遴选程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8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6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科院相关管理要求,公司董事黎大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提名储海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6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
详见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