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建西、李太杰)
公告时间:2024-10-27 15:34:52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达刚控股
股票代码:3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孙建西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太杰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达刚控股、上市公司 指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建西、李太杰
金祥远舵叁号 指 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曼格睿 指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1、孙建西将其持有
的 34,936,11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
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曼格睿。2、孙建西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李太杰先生将其持有的 41,932,34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0%)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陈可
行使。3、孙建西将其持有的 15,880,050股上市公司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
金祥远舵叁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建西基本情况
姓名 孙建西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6205021955********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太杰基本情况
姓名 李太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6101131935********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孙建西持有达刚控股84,641,584股股份,占达刚控股股份总数的26.65%,李太杰持有达刚控股8,106,916股股份,占达刚控股股份总数的2.55%。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及资本规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建西将其持有的34,936,11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曼格睿。孙建西女士、李太杰先生将其持有的41,932,34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20%)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陈可行使。孙建西将其持有的15,880,05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金祥远舵叁号。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及上市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发生上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三个部分,包括两次股份协议转让及一次表决权委托。分别为:
1、孙建西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与曼格睿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
有的 34,936,11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曼格睿。
2、孙建西、李太杰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与陈可签署《表决权委托协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孙建西女士、
李太杰先生将其持有的 41,932,34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20%)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陈可行使。
3、2024 年 10 月 24 日,孙建西与金祥远舵叁号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 15,880,05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金祥远舵叁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孙建西持有上市公司 84,641,58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5%;李太杰持有上市公司 8,106,91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
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建西将持有上市公司 33,825,424 股股份,其中有表决权的数量为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0%),李太杰将持有上市公司8,106,916 股股份,其中有表决权的数量为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0%)。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 股 数 持股数 表决
名称 量 持股 表决权 表决权 量 持股 表决权 权比
(股)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 比例 股份数 例
孙建西 84,641,584 26.65% 84,641,584 26.65% 33,825,424 10.65% - -
李太杰 8,106,916 2.55% 8,106,916 2.55% 8,106,916 2.55% - -
小计 92,748,500 29.20% 92,748,500 29.20% 41,932,340 13.20% - -
曼格睿 - - - - 34,936,110 11.00% 34,936,110 11.00%
陈可 - - - - - - 41,932,340 13.20%
小计 - - - - 34,936,110 11.00% 76,868,450 24.20%
金祥远 - - - - 15,880,050 5.00% 15,880,050 5.00%
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建西持有上市公司 84,641,58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5%,其中所持上市公司 23,000,000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4%)存在质押的情形,所持上市公司 12,698,413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8%)存在冻结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太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孙建西与曼格睿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2024 年 10 月 18 日,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