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种业: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6:15:19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4-045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核销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总额 30,213,593.24 元、其他应收款总额2,982,682.90 元,共计核销金额 33,196,276.14 元。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总额为 33,196,276.14 元,已计提坏账准
备 33,196,276.14 元,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公司已尝试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催收,但目前上述款项仍然催收无果,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核销依据充分,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意见:本次核销审核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