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28 16:36:59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 300 号,子公司广州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 √
议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与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3、上述提案 1.00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 2.00、3.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参会,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传真以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6:00 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以邮件或传
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9:00-11:30、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吕嫒
联系电话:0510-68826620
传 真:0510-86915301
邮 箱:gxcl@kuangshun.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参会材料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二)《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50537”,投票简称为:“广信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 √
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
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