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11:44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4-078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屠红霞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53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列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
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3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38.8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