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8 18:43:48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药业”或“公司”、“上市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额度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种类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同样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5、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投资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70,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明欣 丁明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