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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54:35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9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行业标准,由总经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
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
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倪云清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近三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143.3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
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25.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8 万元。审
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的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其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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