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8 19:02:5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需求,本次收购标的股权既可以解决驻京单位因腾退等原因导致的办公场所不足问题,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对公司的信心,并有利于集团总部和驻京单位员工集中办公,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稳定性。本次股权收购之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低于评估值的 1.48 亿元作为最终交易价格,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已向非关联董事提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