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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模拟财务报表

公告时间:2024-10-28 19:02:31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模拟财务报表
2023 年度至 2024 年 1-8 月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51216 号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模拟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模拟财务报表
模拟资产负债表 1-2
模拟利润表 3
模拟现金流量表 4
模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1-40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51216 号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和创新” )根据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模拟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8 月 31 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2024 年 1-8 月的模拟利润表、模拟现金流量表、模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模拟财务报
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盈和创新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8 月 31 日的模拟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 1-8
月期间的模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盈和创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模拟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盈和创新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是为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收购使用。因此,模拟财务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其他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本模拟财务报表仅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收购盈
和创新之目的编报,因此,该模拟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我们的审计报告仅供其内部决策及提交相关部门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盈和创新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后附的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模拟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模拟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盈和创新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盈和创新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模拟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模拟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模拟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模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盈和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模拟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盈和创新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模拟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模拟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2024 年 10 月 12 日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1-8 月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注
册成立。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 6 号楼 6 层 690 室;法定代表人:高
宏;注册资本:18,300.00 万元;原股东为中信外包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2022 年 4 月 27 日,由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摘
牌取得 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F3XP2G;经营期限:2018
年 8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根据 2023 年 8 月 20 日,《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同意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对本公司进行分立,分立后,注册资本10,797.00
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医院管理(不含
诊疗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企
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根据《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
日进行派生分立,分立后本公司继续存续,派生成立北京盈和创谷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盈和创谷”)。分立派生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编制基于以下假设基础:
1、分立后本公司注册资本 10,797 万元,新设公司盈和创谷注册资本 7,503 万元,股
东为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2、本公司存续分立涉及的不动产产权证号为:京(2021)顺不动产权第 0031587 号,
面积为 51,435.3 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分立
后盈和创新公司拥有产权面积为 26,401.96 平方米,盈和创谷拥有产权面积为
25,033.34 平方米(以下简称“二期土地”),土地性质及权利类型不变。
3、本模拟财务报表视同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已将二期土地分立至盈和创
谷,其 2023 年度摊销金额 2,548,065.87 元调整至财务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之中。
本模拟财务报表仅供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收购分立后北京盈和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三)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五)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
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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