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9:06:56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4-069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145 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楼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冯希尧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名) (股) 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47 296,065,318 70.49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264,474,000 62.97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43 31,591,318 7.521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443 31,591,318 7.5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0 0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443 31,591,318 7.5217
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 会 全 296,065,318 295,726,718 99.8856 288,100 0.0973 50,500 0.0171
体股东
其中:中 31,591,318 31,252,718 98.9282 288,100 0.9120 50,500 0.1599
小股东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通过新《公司章程》,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 会 全 296,065,318 295,691,918 99.8739 316,800 0.1070 56,600 0.0191
体股东
其中:中 31,591,318 31,217,918 98.8180 316,800 1.0028 56,600 0.1792
小股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 会 全 296,065,318 295,649,818 99.8597 332,200 0.1122 83,300 0.0281
体股东
其中:中 31,591,318 31,175,818 98.6848 332,200 1.0516 83,300 0.2637
小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云、李怡漩。
3、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李怡漩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
下法律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
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