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8 19:08:4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春雪食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春雪食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8,888,679.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111,320.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09 月 30 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8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宰杀 5,000 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31,990.16 16,000.000000
2 年产 4 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24,630.00 20,000.000000
3 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6,180.00 4,000.000000
4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 7,534.59 2,111.132075
5 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 4,727.00 2,000.000000
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85,061.75 54,111.132075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年度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公司将根据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
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雪食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光大证券对于春雪食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如华 文光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