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9:15:38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5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京北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 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16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8,000 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 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5,757,384 份。
(六)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420,000 股。
(七)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
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 976,576 份。
(九)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 119,000 股。
(十)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
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
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962,732 份,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
(十二)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届满,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进入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该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该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 职业字[2024]25320 号),以 2022 年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激励成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 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 利润增长率为 27.86%,满足公司层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面业绩考核要求。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按照《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 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A,对应第一个
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