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9:57:37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
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王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
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 3.45%测算,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725 万元/年,能够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与会监事讨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拓展储能业务,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
安诚”)采购储能集成设备。
为解决本次采购储能集成设备的资金需求,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拟在采购合同签署后,以本次向湖南安诚采购的储能集成设备作为租赁物向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湖南安诚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 万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等债务(含租赁本金以及该等租赁本金对应产生的租赁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应付款项的总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签署为准,本金范围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大航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200MWh 储能电站建成、并网完成且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或其股东内蒙古赛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70%以上(含)股权转让给没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以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自前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且新实际控制人按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向其出具《担保函》(具体合同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之日止。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股东北京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艳青为湖南安诚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出于湖南安诚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时促进公司经营健康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湖南安诚对其提供的担保将由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股东北京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艳青提供反担保,且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阿巴嘎旗大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