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6:48:50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公司调整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原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柱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刘柱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000 股。上述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刘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柱先生在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许帮顺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孙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孙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2,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孙娟女士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简历请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2.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孙娟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5 年加入志邦家居股份公司,历任志邦南京销售公司财务负责人,营销领域财务负责人、预算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投资者关系总监及证券部负责人、IJF Australia Pty Ltd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