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7:04:20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
本报告期
告期末比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项目 本报告期 期增减变
期末 增减变动
动幅度(%)
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662,109.72 1,619,137.16 1,619,137.16 2.65 4,400,670.76 4,305,700.58 4,305,700.58 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1,252.50 62,525.32 62,525.32 -18.03 129,692.88 139,252.10 139,252.10 -6.8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5,258.07 58,078.82 58,078.82 -22.07 105,439.97 127,464.42 127,464.42 -17.2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99,851.16 414,030.53 414,030.53 -51.73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 0.29 0.29 -20.69 0.59 0.64 0.64 -7.8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3 0.28 0.28 -17.86 0.59 0.63 0.63 -6.35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 0.95 减少 1.18
2.95 3.90 3.90 7.53 8.71 8.71
益率(%)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4,072,936.99 3,930,638.29 3,940,429.58 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49,406.90 1,699,040.76 1,699,306.84 2.95
东的所有者权益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四季度完成对赫思曼汽车通讯公司的并表,由于公允价值评估尚未完成,期末对企业合并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照暂估价值入账。今年第三季度,相关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完成确认,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本报告期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说明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1,346,107.66 4,724,901.43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19,736,864.43 29,308,061.78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主系外汇避险操
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 作相关的衍生性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44,325,384.91 206,294,056.65 金融商品已实现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 收益所致。
负债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4,045,105.99 4,398,660.20
准备转回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
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15,092.81
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 -2,002,995.45 -2,002,995.45
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3,305,034.42 16,623,889.99
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683,534.91 16,599,742.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7,627.14 232,779.02
合计 59,944,339.91 242,529,145.5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