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7:26:20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24-02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3 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 票(2 名关联监事回避)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关联监事赵威先生、陈宗福先生回避该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4-030 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