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7:25:36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24-03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2、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 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
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该协议即将到期。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电科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
58 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
3-8 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887.75 亿元,
负债 775.76 亿元,所有者权益共 111.99 亿元;2024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12.13 亿元,净利润 7.14 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三)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二)服务价格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
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合作限额
存款限额: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双方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贷款限额: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四)协议有效期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事项表决、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6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 名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