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8:52:03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龙节能”)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冠龙节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
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
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
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书阁,200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爱美客(300896)、漫步者(002351)、优德精密(300549)、艾艾精工 (60358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健,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百普赛斯(30108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书阁、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 年 3 月因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
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3 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
费用。拟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2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10 万元主要系 2024 年度新增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例会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