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9: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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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前,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环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环能德美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装备公司与中建财务开展总额不超过 5466.542万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次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属于公司与中建财务所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涵盖的业务范围,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保理融资额度将纳入公司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的 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进行管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二、签订合同情况
1. 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66.542 万元(含);
2. 保理标的:应收账款债权;
3. 保理期限:自保理融资发放日起至转让的应收账款到期日止;
4. 保理融资利率:本合同项下保理融资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年利率 3%;
5.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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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鄢良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20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建财务资产总额 763.79 亿元,负债总额 570.26
亿元,净资产 193.54 亿元。2024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2.10 亿元,利润总额
7.09 亿元,净利润 5.32 亿元。
3、历史沿革说明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建集团旗下金融机构,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取得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 2011 年 1 月 19 日正
式开业。财务公司坚持“周到服务凝聚客户 品质服务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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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贴现、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和实力。
4、关联关系说明
中建财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装备公司均与中建财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建财务作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风险防控
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建财务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将持续关注中建财务经营情况,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详情请见 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公告。
六、2024 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269.52 万元(含存款利
息),委托贷款余额 6,400 万元,融资租赁余额 512.77 万元。过去 12 个月内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开展保理业务。
七、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价格。
八、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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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 10亿元,中建财务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保理、保函等信贷业务。公司后续同中建财务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2023-025)。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授信额度申请等事项,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信用支持。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次装备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属于《金融服务协议》涵盖业务范围,本次融资授信额度将纳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进行综合管理。
九、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建财务向装备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综合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升融资效率。
双方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由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