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20:02:53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脉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 3 号》或《监管指引第 3 号》)和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薛安克、郭德贵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
网、公司网站及公司内部公告电子屏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22 年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97)。
4、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了《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00)。
5、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实际共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00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广脉 JLC1,期权
代码:850047。
7、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所涉及的股份登记手续,实际行权 38.00 万份。
10、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所涉及的股份登记手续,实际行权 2.50 万份。
11、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第一个行权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第二个行权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
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权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足行权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1年经审计的母公司营业收
入为 319,250,512.32 元,202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年经审计的母公司营业收入为
3 第二个行权期以 2021 年母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416,926,232.17 元,2023 年母
2023 年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30.60%,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要
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
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 7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考核分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 数均在 80 分以上,可按 100%
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行权;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
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考核分数为 76.03,行权比例为
个人上一 80.15%;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
4 年度考核 S>=80 60<=S<80 S<60 度考核分数为 71.67,行权比例
分数(S) 为 58.35%;1 名激励对象 2023
优秀、良 合格、中 年度考核分数为 75.01,行权比
评价标准 不合格
好 等 例为 75.05%;1 名激励对象
根据考核 2023 年度考核分数为 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