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20:31:2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或电子通讯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述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周述辉先生、谭志佳先生、荀育军先生、李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提名魏龙先生、陈朝阳先生、刘昱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
中:陈朝阳先生、刘昱熙女士任期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止,魏龙先生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
子议案如下:
(1)《提名周述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谭志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李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提名荀育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提名刘昱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提名陈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提名魏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如下:
2.1《提名周述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提名谭志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提名李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提名荀育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提名刘昱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提名陈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提名魏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