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0-30 16:09:36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李宗义先生主持,会议为通讯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李宗义、洪艳蓉、杨建兴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委员三人,实到董事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经营管理层及时沟通交流,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财务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 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签字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