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江南高纤关于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6:16:26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 2024-06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指公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
券投 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在该额度内, 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
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 2 亿元。
投资期限:授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因
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 2 亿元。授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证券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
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 过 2 亿元。
(三)投资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国际环境、汇率及资金面、市场情绪与信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
2、投资标的自身经营风险和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投资标的市值变化与公司投资判断不相符合,将给证券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证券市场变化及意向投资标的具体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4、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相关人员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难以合理预判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和自有资金情况,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的种类、标的、规模、期限。
2、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具体投资行为。
3、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 决策及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等方面均作了规定,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规范执行,能够有效防范 风险。
4、公司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等组织和人员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的跟踪管理和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公司的证券投资。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 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预期能够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基于证券市场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确保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