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8:04:55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
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已经充分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足够的专业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并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