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光明地产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9:03:46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6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会议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