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21:00:14
证券代码: 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 年10 月29 日下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 号公司办公楼 702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10 月 19 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竞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独立董事范崇俊因个人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张艳参会,范崇俊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表示同意,并授权张艳代其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与收购江苏恒义股权事项相关的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4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洲评估”)以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江苏恒义
进行了评估,东洲评估出具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4】第 0767 号)。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 日止,由于该事项尚在审核过程中,
为保证本次交易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委托东洲评估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江苏恒义进行了加期评估,东洲评估为此出具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4】第 2321 号)。根据加期评估验证,相关资产评估值未发生减值,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对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批准上述加期评估报告,并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及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三、备查文件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