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1 17:28:20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67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1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出售的情况)。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金额为 2,500 万-5,000 万,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出售的情况)的计划金额为 2,500 万-5,000 万。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 日、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最高成交价为 5.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82,26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10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2,686,212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