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1 22:40:28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7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本次担保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为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4,000万元。2024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29,000万元,公司前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0.1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32%。本次被担保人深圳新嘉拓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因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
保金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4,000万元。2024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29,000万元,公司前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80,000万元。在不改变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已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故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80,000万元调减至17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10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新嘉拓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22日
司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0654989030
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金二十路6号B栋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普通
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
经营范围 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气设备修
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线设备的技术开
发、生产与销售。
深圳新嘉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与公司关系 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股权71.54%,嘉拓智能持有深圳新嘉拓股权
100%。
总资产 665,158.05万元 负债合计 585,850.86万元
净资产 79,307.19万元
营业收入 146,124.72万元 净利润 18,740.10万元
注:上述系深圳新嘉拓2024年半度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相关人:
保证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本次被担保的深圳新嘉拓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80,000万元。在不改变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已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故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80,000万元调减至17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10月16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0.1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32%。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