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1 20:17:53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095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诚先生的配偶任小银女士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情况
经核查,任小银女士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成交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4-6-21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 30.00 30,000.00
2024-6-24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 28.65 28,650.00
2024-6-24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 28.50 28,500.00
2024-6-25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 27.60 27,600.00
2024-6-25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 27.50 27,500.00
2024-7-2 集中竞价 买入 3,000 28.00 84,000.00
2024-9-27 集中竞价 卖出 8,000 32.12 256,960.00
由于任小银女士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小银女士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任小银女士本次涉及短线交易的股数为8,000股,买入总金额为226,250.00元,卖出总金额为256,960.00元,产生的收益为30,710.00元(计算方法:收益30,710.00元=卖出总金额256,960.00元-买入总金额226,25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小银女
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30,710.00元全部上缴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任小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诚先生持有公司265,459股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诚先生及其配偶任小银女士积极配合公司核查工作并采取自查自纠措施。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1、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
述规定,任小银女士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小银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30,710.00元全部上缴公司。
2、 经向任诚先生了解,其事先并不知晓其配偶任小银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曾向任小银女士透露有关公司未公开的重大内幕信息及公司经营情
况或提供投资建议。任小银女士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的个人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
任诚先生确认,公司已明确告知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于本次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沟通并进一步督导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行为规范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
生。
三、备查文件
1、 任诚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2、 任小银女士收益上缴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