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05 18:09:33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6
议案一:《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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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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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水准、职业操守、服务意识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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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代理人办 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章程中所有“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有同等权利。 同等权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需。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
表决权; 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或者质询; 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股
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
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