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及独立财务顾问无需出具核查意见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11-05 20:00:13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及
独立财务顾问无需出具核查意见的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8.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同期大盘涨跌幅情况、同期同行业板块涨跌幅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披露前第 本次交易披露前第1
项目 21 个交易日(2024 个交易日(2024 年 涨幅
年 10 月 8 日)收盘 11 月 5 日)收盘价
价
旗滨集团(601636.SH)(元/股) 6.68 6.61 -1.05%
上证指数(000001.SH) 3,489.78 3,386.99 -2.95%
申万玻璃制造指数(857121.SI) 3,598.86 3,481.82 -3.25%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90%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2.20%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累计涨跌幅为-1.05%,在分别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分别为 1.90%和 2.20%。
综上所述,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影响后,公司股票在预案披露前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独立财务顾问无需出具核查意见。
特此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