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6 17:23:31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85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8%,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施章峰先生及施霞女士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81,860,000股,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70%,占公司总股本的43.9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解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丰琪投资
本次解质股份 7,47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6%
解质时间 2024 年11 月5 日
持股数量 463,611,503 股
持股比例 53.3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323,88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9.8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23%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
信息披露文件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占其 占公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质押融
名称 股股 股份数量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资金
东 (股)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具体以 渤海银行 为关联
丰琪 否 7,470,000 否 否 2024- 办理解 股份有限 1.61 0.86 方融资
投资 11-06 除质押 公司福州 提供担
日为准 分行 保
合计 7,470,000 / / / / / 1.61 0.86 /
注:本次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 2025 年 9 月 24 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
理解除质押日为准。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63,611,503 53.30 323,880,000 323,880,000 69.86 37.23
施章峰 62,837,338 7.22 43,000,000 43,000,000 68.43 4.94
施霞 21,410,758 2.46 14,980,000 14,980,000 69.96 1.72
合计 547,859,599 62.98 381,860,000 381,860,000 69.70 43.9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文件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1,325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3%,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2%,对应融资金额为 21,813.37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0,127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3.41%,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4%,对应融资金额为 38,743.37 万元。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5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70%,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对应融资金额为 6,317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与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情况一致。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183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25%,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对应融资金额为 3,805.18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498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9.96%,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对应融资金额为 4,706.08 万元。
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股份质押业务主要为场外质押,系为其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提供的增信担保措施,若涉及履约保障不足或触及预警线等情形,股东方相关主体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