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07 17:11:36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
议案一:关于选举周文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议案二:关于选举江玲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4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规定:
一、董事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签到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大会签到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五、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负责现场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最终表决结果将在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即时宣布。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股东参加本次会议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费用自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9:15-15:00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当
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沙路 203 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三、参会人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审议议案;
3、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4、推举两名股东/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5、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6、主持人宣布休会,待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
7、网络投票结束,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
8、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周文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张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张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张民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截至目前,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合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名周文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周文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文杰先生在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接任张民先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江玲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李世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世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李世成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李世成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截至目前,李世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江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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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附件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文杰,男,1985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在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公司、武汉
葛化集团、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24 年 7 月至今,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文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附件
附件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玲,女,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2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商务;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中安科股份有限
公司行政主管。
截至目前,江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江玲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