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8 16:38:59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82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宇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2022年7月22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06,640股,实际控制人周洪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88,000股、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184,000股,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778,640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股)的63.4393%。
2、因一致行动人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减持股份,截止到2024年1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06,640股,实际控制人周洪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88,000股、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39,000股,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433,640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股)的62.9714%。
3、2024年11月7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新增股份 3,522,000 股,陈宇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42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73,737,616股增加到77,259,616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陈宇、周洪霞、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853,64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2.9714%降低至60.6444%。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一)陈宇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