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安防:王力安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16:44:53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4-065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7,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1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9 月 15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297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1,0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9.50 万股,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
披露《王力安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7、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 2022 年 10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
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
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00 万股,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
披露《王力安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9、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因员工离职等其他原因回购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23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并注销因2022年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回购除离职等原因已审议回购注销之外剩余
全体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即3,577,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除上述内容调整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2、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王力安防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回购的合计为 3,807,500 股限制性股
票将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443,385,000 股
变更为 439,577,500 股。
13、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 4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 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和公司 2023 年业绩未完全达到考核目标回购注销其余全体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50%,即 1,733,750 股,合计
1,748,750 股,回购价格为 4.17 元/股。
15、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王力安防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回购的合计为 1,843,750
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439,577,500 股变更为 437,733,750 股。
16、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7、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50%。本激励计划预留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因此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仍须锁定至 2025 年 5 月 8 日方可解除
限售,届时将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2023 年 6 月 26 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