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安防:王力安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16:44:53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4-066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种类为: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
(不含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债券投资、上市公司增发、配股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种类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及期限: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王
力安防”)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方式为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不含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债券投资、上市公司增发、配股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进行委托理财的方式为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二、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2、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2、关于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期限、收益等信息。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
需求和现金管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 报备文件
1、王力安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王力安防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