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1-12 19:37:46
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4-071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45.80 元/股。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7)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8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31.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8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65.51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回购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若
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
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持续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
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45.80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8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31.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8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65.51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5.80 元/股,回购数量 131.00 万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6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8,092,581 34.96 29,402,581 36.5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275,219 65.04 50,965,219 63.41
三、总股本 80,367,800 100.00 80,367,800 100.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 45.80 元/股,回购数量 65.51 万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
总股本 0.8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 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 股) 比例(%) 数量(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8,092,581 34.96 28,747,681 35.7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275,219 65.04 51,620,119 64.23
三、总股本 80,367,800 100.00 80,367,8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且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41,090.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116,090.93 万元、流动资产 117,736.5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
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25%、5.17%、5.10%。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8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31.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3%。如前所述,根据测算,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