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关于增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12 21:17:45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4-043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拟于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实友”)递交的《关于增加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提案内容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珠海实友现持有公司168,414,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8%,具有提出临时提
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
午9:15—9:25,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
09:15—2024年11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 2)网 络投 票: 公司将通 过深 圳证 券 交易所 交易 系统 和互联网 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例示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期货交割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6 日及 11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3。
3、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 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 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登记处,邮编:519015。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怡
联系电话:0756-3359588
传 真:0756-3359588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2;
2、投票简称:恒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