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增加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3 19:24:10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12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11月29日(周五)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情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有关公告。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1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公司17.24%
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提交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以上增加的临时提案之外,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公司 1#楼 4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2.00
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8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
案
5.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 √
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9.00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 √
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 关于注销公司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1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
行投票。除议案11外,上述其它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方案属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提前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8: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弘信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家双
电 话:0592-3160382
传 真:0592-315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