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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5 20:29:37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4-11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数
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电话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姜云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新定转”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高新定转”具备挂牌资格,同意申请“高新定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申请挂牌的“高新定转”可转债数量为 4,500,000 张,面值为 100 元/张。
具体情况如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高新定转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06
定向可转债发行总量 4,500,000 张
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2020 年 3 月 11 日
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 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
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 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票面利率为 0.00%,不涉及利息支
付事项
交易对方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可转换债券及其转股
取得的股份(含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配股、送红股、转增股
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对所持 本等除权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定向可转债自愿锁定的承 (即 2020 年 3 月 11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 12
诺 个月期限届满后,按照《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
之业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的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分期进行解锁
强制转股条款 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到期日前,交易对方金磊应当将其
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成股票。
金磊应当保持其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少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且双方持股比例差距(即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金磊控制的公司
股份比例)≥7%。若在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到期日前
发生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的情形,则金磊持有的可转
转股限制条款 换债券不得转为公司股票。若因强制转股条款的约定,导
致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金磊将通过减持股份的方式
保持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前述减持完成前,金磊将
放弃部分股份的表决权,以保证双方表决权比例差距(即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金磊控
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7%。在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主动减持的情形下,由双方另行协商。

转股价格 当前转股价格为 79.08 元/股
本次挂牌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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